关注|郫都区教育局关于做好 2018 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8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教基厅〔2018〕5 号)、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成教发〔2014〕5 号)》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18 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成教函〔2018〕18 号)有关规定,现就 2018 年全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01
总体要求
(一)合理规划入学学位
区教育局根据区域教育布局调整和常住人口的变化,对本区义务教育发展做出整体规划,各公办小学校要做好辖区内生源摸底预测工作,按照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招生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划入学学位和制定实施办法。
(二)科学制定划片范围
区教育局依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结合新建小区和街道及人口变动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从实际出发,客观公正地划定全区公办小学入学范围,确保符合入学规定的适龄儿童享有相应的学位。完善各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划片和片区调整工作机制,强化划片工作程序和内容的公开、公平、公正。片区确定后,将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要按照依法治理的思路和办法,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进行充分调研论证,以增强划片工作的认可度和公信力,并设置新旧片区变化的合理过渡期限,并提前广泛告知。
(三)严格规范入学行为
坚持就近入学,100%的公办小学实现划片就近入学,原则上每所公办小学的全部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各公办小学应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本校划片范围内每一个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落实同步招生。全区所有公办、民办小学均须遵照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开展招生工作,不得提前招生。坚持免试入学。全区所有公办、民办小学均不得采用笔试或者变相形式的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其他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采取起始年级不足额提供学位而在中高年级增班以转学等形式从其他小学选拔学生。全区所有公办、民办小学须严格按规定开展招生入学工作,对违规招生的要限期整改,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列入不诚信名单等,并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
(四)做好信息公开
区教育局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入学政策,并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就核心政策、群众关心的政策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小学新生入学报名登记工作启动前,各校要将片区入学报名方式及程序、登记公告、学校办学条件、新生入学计划等向社会公布。登记工作结束后,要向社会公布各小学划片范围及入学名单,并通过本校网站等方式主动公开相关重要信息。
入学工作具体安排
02
凡郫都区(郫县)户籍年满 6 周岁(2012 年 8 月 31 日前,含 8 月31 日出生)的儿童应免试就近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018 年全区公办小学本区户籍的一年级新生入学实行网上报名,在登记点(见附件 1)审核确认的方式。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信息采集,并按日程安排持户籍证件及实际居住地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登记点进行公办小学入学报名资料审核。
(一)流程及时间安排
(二)网上报名操作办法
按成都市教育局公布的操作流程办理(见附件 3) 。
(三)报名资料审核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 6 月 4-8 日内,持以下材料到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审核点)进行公办小学入学报名资料审核。
1.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查验原件,递交复印件)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即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的房产证明、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等。 (查验原件,递交复印件)
3.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原件,递交复印件)
03
其他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 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川办发〔2018〕3 号)等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将控辍保学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防止辍学。
自愿放弃服务区学校而选择就读本区以外学校或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要将学生自愿放弃服务区学校并已在异地入学的《就读证明》(见附件 2)送交服务区学校。如此类已就读学生要求中途转学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由户籍所在镇(街道办)文教办公室,依据学生户口簿、原就读学校开具的《就读证明》或学籍证明进行登记统计并制订安置方案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根据区域内学位状况,会同各镇文教办统筹安排学生入学。
因身体或其它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需由其监护人向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的义务教育。
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
(二)按照“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先安排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一致,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适龄儿童户籍地,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家庭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相符的适龄儿童。
(三)登记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余缺统筹安排入学。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照郫都区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2018 年郫都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郫教发﹝2018﹞4 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五)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制订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专项规划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成教函〔2016〕104 号)相关要求,严格控制班额。
(六)在招生入学工作中,一旦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等弄虚作假者将严肃处理,并移送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七)民办小学于 5 月 11 日前将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报区教育局备案,区教育局制定区域内小学一年级入学方案,并于 5月 18 日前报成都市教育局备案。同时,要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制订招生入学工作预案,加强会商协调,畅通沟通、咨询、投诉渠道,确保入学工作平稳推进。
特此通知。
附件:1.郫都区 2018 年秋季各镇(街道)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登记点(审核点)
2.成都市本地学生已在异地入学就读证明
3.网上报名操作办法
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
2018 年 5 月 21 日
附件1
郫都区2018 年秋季各镇(街道)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登记点(审核点)
附件2
成都市本地学生已在异地入学就读证明
附件3-1
成都市2018年小学一年级新生网上报名公告
成都市 2018 年小学一年级新生网上报名公告
为更好应用信息化手段,向广大适龄儿童及家长提供更便捷服务,2018 年起,成都天府新区(指纳入中心城区招生入学范围的区域)、成都高新区(不含成都天府空港国际新城)、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双流区、温江区、郫都区、新都区(以下简称“中心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实行先网上报名,再在审核点(登记点)审核确认的方式。我们将通过报名系统适时推送相关入学政策、资讯,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结果及就读学校查询等。
为确保网上报名顺利进行,请认真阅读本公告。
一、网报对象
户籍在成都市中心城区适龄儿童。
二、网报时间
2018 年 5 月 28 日 10:00 至 6 月 1 日 16:00
三、网报方式
(一)直接访问:http://xr.cdzk.org
(二) 通 过 成 都 市 教 育 局 官 方 网 站( http://www.cdedu.gov.cn ) 或 成 都 市 招 生 考 试 网(http://www.cdzk.com)、中心城区教育局网站主页提供的链接进入“成都市小学入学网上报名系统”。
四、注意事项
(一)5 月 21—25 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发布区域内小学入学报名登记公告,并公布学校新生入学计划,请及时查看。
(二)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信息填报,并按日程安排(2018 年 6 月 4 日-8 日)持户籍证件及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等),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审核点(登记点)进行公办小学入学报名资料审核。
其他入学办理请咨询各区教育行政部门。
附件3-2
成都市 2018 年小学入学网上报名须知
为更好应用信息化手段,向广大适龄儿童及家长提供更便捷服务,2018 年起,成都天府新区(指纳入中心城区招生入学范围的区域)、成都高新区(不含成都天府空港国际新城)、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双流区、温江区、郫都区、新都区(以下简称“中心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实行先网上报名,再在审核点(登记点)
审核确认的方式。我们将通过报名系统适时推送相关入学政策、资讯,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结果及就读学校查询等。
一、报名登记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5 月 28 日 10:00-6 月 1 日 16:00
(二)现场审核:6 月 4 日—6 月 8 日
二、网报对象
户籍在成都市中心城区的适龄儿童。
三、网报信息查询
本系统按小学一年级入学工作具体日程安排,在相应时间内开通相应的功能。
(一)5 月 28 日 10:00—6 月 1 日 16:00,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后,系统显示“未审核” (表明还未到审核点(登记点)进行现场审核) ,请务必于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审核点(登记点)进行现场审核。
(二)6 月 4 日—8 日,现场审核后,系统显示“已登记”(表明已通过现场审核,等待查询就读学校);系统显示“审核不通过”(表明未通过现场审核)。
(三)6 月 22 日后,各小学将张榜公示新生入学名单,家长可到学校查看入学结果,也可登陆系统查询就读学校。
四、注意事项
1.适龄儿童身份证号是“成都市小学入学网上报名系统”
唯一注册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注册时,如身份证号有误或占用他人的身份证号码,教育行政部门有权终止其使用,登记者有配合完成身份证号校验的责任和义务。
请准确、完整填写联系电话,以便有必要时能够顺利联系。
请牢记自己的登录“密码”,不可泄露给他人,因泄露密码导致信息被篡改,责任自负。所填全部信息须真实准确。
2.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外籍人士等其他人员子女入学暂仍按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办理入学。
3.持政府公租房/廉租房协议的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户籍人员子女完成网上报名后,如需在公租房/廉租房所在地入学,须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初审后通过“成都市小学入学网上报名系统”将申请人子女注册信息转公租房/廉租房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人再到公租房/廉租房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
4.个别条件不允许的家长也可在现场审核时,到审核点(登记点)现场进行网上报名和审核。
5. 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不清楚的问题,请点击“系统帮助”查看。如仍不清楚,请与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联系。
附件3-3
成都市小学一年级网上报名系统操作手册
●"适龄儿童基本信息"填写说明
1、请点击系统首页“点击进入系统”按钮操作。
2、在登陆页面输入适龄儿童身份证号,再输入验证码,并点击“下一步”按钮。
注意:身份证号一旦注册将不能修改!请务必正确输入报名适龄儿童本人身份证号,不要带有空格。
3、若您是第一次登陆本系统,系统自动转入阅读“成都市小学入学网上报名系统使用须知”页面,请阅读完毕之后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须知内容”,然后点击按钮“开始报名”。
如果您不是第一次登陆,系统将提示您输入登陆密码进入系统查看已经操作的报名情况。
4、开始填报后,首先进行“适龄儿童基本信息”的填写,您需要先设置登陆密码,然后依次据实填写。
带“ * ”符号的为必填项。
注意:请再次确认登陆身份证号(同时也是报名适龄儿童身份证号)是否正确!
5、继续填写适龄儿童姓名、性别、民族信息。系统将适龄儿童出生日期直接由身份证号中导出。
6、继续填写法定监护人姓名、与适龄儿童关系、联系手机号相关信息。法定监护人 1 的相关信息必须填写!
7、填写完毕后点击按钮进入下一步"适龄儿童户籍信息"的填写。
●"适龄儿童户籍信息"填写说明
1、请依次填写适龄儿童户籍信息:户主与儿童关系、户籍所在区、户籍所属派出所、户籍首页详细地址。
带“ * ”符号的为必填项。
2、填写完毕后点击按钮进入下一步"适龄儿童居住信息"的填写。
●"适龄儿童居住信息"填写说明
1、请依次填写适龄儿童居住信息:住房性质、购房人或承租人与儿童关系、实际居住地详址。
带“ * ”符号的为必填项。
2、填写完毕后点击“填写完毕,下一步!”按钮进入系统主页面。